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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职业学院2022年单招章程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22-3-31 10:03:26

阿坝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学院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一、总则

 

1.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范化管理,切实维护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确保学院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2.为更好地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2022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3.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2年普通高等学院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阿坝职业学院,学院招生代码:5788

 

2.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公办高职专科

 

三、组织保障

 

1.学院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我院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同时,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报名办法

 

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院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2022年3月10日9:00至1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院志愿。

 

2.学院确认。

 

考生应于2022年3月19日9:00至23日12:00,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abzyxy.cn)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填报1个专业志愿,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高中类考生可选择是否服从调配专业,中职类考生专业调配不能跨专业大类,艺体类专业不能调剂),并网上缴费。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3.资格审核。

 

(1)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核准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报名资格审查。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4月2日9:00-11:30。

 

2.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2年4月2日14:00-18:00。

 

(二)考试地点

 

茂县校区(阿坝州茂县凤仪镇凤仪大道248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 普高类:文化考试+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艺体类专业:文化考试+专业技能综合测试)。文化考试试题(普高类)由省统一命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主要测试学生的身心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社交素质、学习和创新素质、职业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

 

2. 中职类:文化考试+专业技能综合测试。文化考试试题(中职类)由省统一命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专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主要以《四川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依据,满分200分。

 

注:所有艺体类专业考试形式均为文化考试+专业技能综合测试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院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在文化合格线上(合格线分别按不超过普高类、中职类、艺体类报考总人数的90%划线)分别划定普高类、中职类、艺体类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普高类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参照总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中职类按照专业大类的综合总成绩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艺体类专业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单独招生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2.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学院招生委员会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5 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3.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先依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的高低排序;若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据文化素质考试中语文、数学和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4.在类别计划及专业计划不平衡时,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后,学院有权根据填报人数调整类别计划及分专业计划。

 

5.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10日—4月14日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本次录取资格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资格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我院录取意见;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不再替补录取。

 

6.申请免试的考生。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2年3月27日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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