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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扩招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22-3-30 10:27:23

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扩招招生简章


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 全国文明单位

 

★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职业院校

 

一、学院简介

 

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戈壁明珠”“军垦新城”新疆石河子市,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兵团教育局直属高职院校。学院创办于1976年,先后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职业院校”等荣誉称号,是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技能型人才订单培养基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技能型人才订单培养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基地和兵团第四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农业农村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批准在学院设立了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从初级到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自治区考试中心批准在学院设立了全国计算机考试站点;兵团教育局(兵团语言文字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学院设立普通话测试站点,凡在校学生在心理学、教育学、普通话取得合格证后,即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二、2021年扩招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

学费

学制

授课地点

总计划

备注

1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文理

3300

三年制

校本部

2

全日制

2

510107

汽车智能技术

文理

3300

三年制

校本部

10

全日制

3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文理

3300

三年制

校本部

5

全日制

4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文理

3300

三年制

校本部

10

全日制

5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文理

3300

三年制

校本部

10

全日制

6

460105

工业设计

文理

3300

三年制

校本部

10

全日制

7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文理

3300

三年制

校本部

5

全日制

8

530701

电子商务

文理

3300

三年制

校本部

11

全日制

 

注:原则上按计划数执行,实际录取时根据上线人数可调整人数。

 

三、招生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应历届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工和幼儿教师、企业职工和连队(村)“两委”班子等群体。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1年已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

 

2.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10月28日—11月3日

 

(二)报名流程:高职扩招采取先网上报名,然后经相关部门资格审查,最后现场确认缴费方式。

 

1.网上报名:登录新疆招生网站(http://www.xjzk.gov.cn)高职扩招报名考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同时须填报志愿,每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一个专业。填报志愿前,务必认真阅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报考要求、学费标准、办学地点等相关信息。

 

2.打印确认登记表及资格审核:网上填报完成后,系统生成报名信息确认登记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三份。考生依据自己的身份类别,持三份报名信息登记表到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盖章。

 

3.现场确认、缴费:11月5日至11月6日考生持已审核盖章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等到各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

 

4.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失误导致错报、漏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只完成网上报名而未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三)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缴费

 

1.应历届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毕业生、幼儿教师,须到毕业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州、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在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

 

2.退役军人需到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资格审核,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需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核,高素质农工和连队(村)“两委”班子等需到农业农村局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相关部门资格审查后,须到户口所在地(或现就业地)招生考试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

 

3.企业员工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在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

 

4.现场确认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标准执行。

 

现场确认缴费完成的学生,务必加入我院QQ群“632332536”和关注“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后期相关事宜将通过QQ群和公众号进行通知。

 

五、考试及成绩

 

(一)考试方式与安排

 

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线上面试)

 

1.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2.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工和幼儿教师、企业职工和连队(村)“两委”班子等群体,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我院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3.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培养院校免试录取。

 

(二)考场安排:11月12日通过学院官网http://www.shzvce.cn/或微信公众号“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上进行查询。

 

(三)考试时间:11月14日

 

注:考生需提前1天在手机或电脑上下载“腾讯会议”软件(使用1.5.0以上版本才能进入会议),并做好调试。具体线上面试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官网和“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

 

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成绩构成,总成绩300分。免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录取时按100分计算。

 

如有变化以学院官网http://www.shzvce.cn/最新通知为准。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学院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性人才,经审核合格后,学院免试录取。

 

3.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

 

(二)拟录取时间:2021年11月20日

 

1.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2021年11月20日在我院官网公示,公示期满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录取结果可登录我院官网(http://www.shzvce.cn)查询。

 

3.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不能申请转学及调整专业。

 

七、培养方式

 

凡被我院录取学生采取多元教学模式,分类培养,分类管理。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应历届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幼儿教师、企业职工和连队(村)“两委”班子等群体,实行全日制教学。

 

八、资助政策

 

(一)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300元。

 

(二)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依照有关规定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三)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工和幼儿教师、企业职工和连队(村)“两委”班子等群体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九、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应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入学。

 

(二)考生入学前学院不组织体检,考生入学后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四)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组织工作

 

学院将成立高职扩招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高职扩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高职扩招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高职扩招工作。

 

(二)建立高职扩招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各项工作的实施。

 

(三)高职扩招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监督。

 

十一、考试地点及联系方式

 

学 院 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十二路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电话: 0993-2251022

 

监督电话: 0993-2250461

 

学  院  传  真: 0993-2250461

 

学  院  网  址:http://www.shzvce.cn

 

学院微信公众号: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扩招咨询QQ群:63233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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